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 的英文是 IVDR
领域:生命科学
常见误译:常见错误是把 regulation 译成「指令」。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是欧盟对体外诊断器械上市、符合性评定和上市后监督作出规定的法规,编号为(EU)2017/746,缩写为 IVDR。它取代了原来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按风险把器械分为 A 到 D 四类,需要公告机构参与评定的产品范围明显扩大。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出现在诊断试剂和仪器的技术文件、性能评估报告、符合性声明、标签与使用说明以及公告机构的审核往来中。翻译时常与分类规则、通用安全与性能要求、性能研究等概念同时出现,条款编号和附录编号必须与法规原文逐一对应。
常见错误是把 regulation 译成「指令」。IVDR 是在成员国直接适用的法规,它取代的 IVDD 才是指令,两者法律效力不同,写混会误导读者对适用方式的判断。另一个问题是把 IVDR 与 IVD 混用,前者指法规,后者指产品类别,同一句里写反会让条款对象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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