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规要求用户手册与安全文档采用每个销售国的官方语言。如何管理无人机(UAV)上市时 9–24 个语种的同步交付。
核心要点
- 要求在变,所以要尽量晚核实
- 语种清单是逐市场决定的问题
- 多语种同时发布
适用对象准备进入欧洲市场的无人机制造商和出口负责人。
要求在变,所以要尽量晚核实
涉及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文档的规则近年来多次变化,并且仍在继续演进。为某一个市场、某一个时点做出来的文档,不会自动适用于下一个。
在敲定整套文档之前,请就贵司的产品类别与每一个目标市场,向公告机构核实当前适用的要求。除此以外的一切——包括本文——都只是背景信息,不构成合规判定。
语种清单是逐市场决定的问题
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通常须随附以销售所在成员国语言撰写的说明;这是逐市场确定的,不是集中确定的。
对于在欧洲广泛铺开销售的消费级或准专业级无人机,这会形成一个庞大的同步语种集合。此时项目管理上的难题,通常比翻译本身更难。
多语种同时发布
术语一次建立、并行应用于整个语种集合,而不是逐语种排队、让每个语种把同样的问题重新决定一遍。
在整套内容发出之前冻结源文。源文的后期改动会在每个语种上成倍放大,也是多语种发布中最常见的延期原因。
问题
这取决于贵司的市场清单,而不是某个通用数字。先从商业角度确定市场清单,再逐个市场向公告机构确认其要求。
它们应当放在不同的服务档位处理,但对照同一套术语库。安全内容走专家主导档;营销内容可以低一档,只要术语共享,一致性不会因此打折。
请立刻告知我们。变更在大语种集合上的传导,在受控的情况下是可管理的,在交付时才被发现则代价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