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科学技术部
MOST- 英文名
-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当地语言名称
- Bộ Khoa học và Công nghệ
- 职责范围
- 负责国家技术法规(QCVN)、标准化、计量及部分产品质量管理,电子电气设备的安全与电磁兼容技术法规属其范围。
- 来源
- mst.gov.vn主管机关门户
- 检索日
- 2026-08-26
越南的法律效力文本为越南语。电子电器的商品标签现行依据为第 111/2021/NĐ-CP 号法令(2021-12-09 发布、2022-02-15 生效),它修订了第 43/2017/NĐ-CP 号商品标签法令;能效标签由工贸部第 36/2016/TT-BCT 号通知规定(2017-02-10 生效)。(检索日 2026-08-26)
本页内容覆盖越南电子电器领域。其他产品类别(如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食品接触材料)的越南法规不在本页范围内。
本页依据公开官方来源检索整理,尚未由具备目标市场语言能力的人员依官方原文逐条复核。每条结论均标注来源与检索日期;涉及正式申报或对外承诺前,建议先行核实。
法规适配研究首先需要确认具体产品或业务涉及的主管机构。
越南在技术法规之外,还存在「技术法规 → 专业检查 → 海关申报」的执行链条,仅查法规正文不足以还原实际要求。
对需要专业检查的进口商品,海关接受企业关于已满足专业要求的申报,企业负责保存专业检查结果并在海关需要时提供。因此研究范围须覆盖专业检查清单,而不止于技术法规本身。
越南语。越南宪法第 5 条规定国家语言为越南语,法律文本以越南语原文为准。
部分法规可能存在英文译本,但本次检索未能确认一个覆盖电子电器法规体系的官方英文数据库,英文文本的法律效力亦未能确认。涉及效力判断时依据回到越南语原文。
就官方检索本身而言并非如此。越南官方法规主要以越南语发布,且法规修订需要追踪 Nghị định、Thông tư 与 QCVN 之间的关系,中文可用资料远少于其市场重要性。
| 品类 | 要求 | 强制性 | 主管机关 | 来源 / 检索日 |
|---|---|---|---|---|
| 商品标签 | 存在商品标签语言法规体系(43/2017 经 111/2021 修订);具体电子产品的强制字段与语言须依产品类别及附件确认 制度存在已核实;具体产品的字段与语言待逐项核实。 | 待核实 | 越南科学技术部 / 越南工贸部 | vanban.chinhphu.vn/?classid=1&docid=204681&orggroupid=2&pageid=271602026-08-26 |
| 产品说明书 | 未能确认存在覆盖所有电子电器的统一「说明书须越南语」条款 需按具体产品类别及适用 QCVN 核实。 | 待核实 | 待确认 | vanban.chinhphu.vn2026-08-26 |
| 技术文件 | 未能确认存在统一的越南语要求 需按具体产品适用的技术法规与专业检查要求核实。 | 待核实 | 待确认 | mst.gov.vn2026-08-26 |
| 进口申报文件 | 提交机制已明确(专业检查结果由企业保存并按需提交);文件语言要求未能确认 机制已核实;语言规则待核实。 | 待核实 | 越南海关 | vntr.moit.gov.vn/vi/procedures/detail/302026-08-26 |
越南建立了自成体系的 QCVN 国家技术法规。科技部官方文件可确认针对电子电气设备的 QCVN 体系存在,国际标准符合性不等同于越南技术法规符合性。
越南官方法规主要以越南语发布,法规修订还需追踪 Nghị định、Thông tư 与 QCVN 之间的关系。就官方检索本身而言,可用的中文资料远少于该市场的重要程度。
工贸部第 36/2016/TT-BCT 号通知建立了能源标签制度,对属于管理范围的能源使用设备有相应要求,采用企业自行公布能源效率的机制。
QCVN 体系存在修订与重新审查过程。2026 年具体产品对应哪一个 QCVN 版本,需依官方法规逐项核实,不能沿用检索到的任一历史版本编号。
本次检索未找到符合证据标准的越南电子电器公开个案。以下为已核实的制度性规定,不作后果预测。
未发现符合证据标准的公开个案。制度层面,需专业检查的进口商品由企业保存检查结果并按海关要求提交。
未发现因语言问题导致滞留的公开官方案例。
未发现具体公开官方案例。
法规适配研究单独立项、单独报价。
涉及法律效力的最终判断,应以越南官方越南语文本、VBPL / vanban.chinhphu.vn以及主管机关最新规定为准。
不能只锁定一部。需按具体产品确定适用的 QCVN 技术法规、商品标签要求、能效标签要求以及专业检查要求,这几条线各自独立。
越南存在商品标签法规体系(43/2017 经 111/2021 修订),但具体电子产品的强制字段与语言应依产品类别及现行法规附件逐项确认,不能一概而论。
不能单独引用。第 43/2017/NĐ-CP 号法令已被第 111/2021/NĐ-CP 号法令修订(2022-02-15 生效),引用时须与修订文本合并阅读。
现行能源标签制度采用企业自我公布能源效率的机制,官方说明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一次测试结果。具体适用条件按产品确认。
部分法规可能有英文译本,但本次检索未能确认覆盖电子电器法规体系的官方英文数据库,英文文本的法律效力亦未确认。涉及效力判断时依据回到越南语原文。
本次检索未取得覆盖所有电子电器的统一条款,因此标注为待核实。需按具体产品类别、适用 QCVN 与专业检查要求逐项确认。
以下内容本次未取得可核验的官方依据,因此未写入上文结论。列出它们,是为了让你知道这份研究的边界在哪里。
本页为法规研究信息,用于帮助企业了解目标市场在文档层面的要求,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能替代执业律师的专业判断。
页面所载法规编号、生效日期与有效状态,均标注了检索日期与来源。法规可能在检索日之后发生变更。涉及法律效力的最终判断,应以目标市场官方语言文本及主管机关最新规定为准。
在正式用于申报、认证或对外承诺之前,我们建议由目标市场具备执业资质的律师复核。
如果你已经有产品、技术资料、说明书、注册文件或合同,但不确定目标市场目前到底有哪些法规和文档要求, 可以先做一次越南法规适配研究:适用什么法规、谁来监管、哪些规定仍然有效、哪些文件需要关注,以及这些要求如何对应到你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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